关于ZR-QCS-3型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测试仪的相关介绍
北京鑫生卓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循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此款QCS-3型汽车内饰材料燃烧测试仪,根据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的规定技术要求而设计的,同时符合汽车安全技术法规FMVSS 571.302等标准规定的模拟燃烧性能安全试验项目、德标DIN7520《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及TL1010《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相关要求,用于鉴别轿车、多用乘客车、载货汽车和客车内饰材料水平燃烧特性。
设计标准 :GB8410-2006汽车内饰材料的燃烧特性
三、操作要求:
气源要求:气源:液化石油气。注:气源和链接头用户自备
试验原理:将试样水平地夹持在U型支架上,在燃烧箱中用规定火焰点燃试样的自由端15s,确定试样上火焰是否熄灭或何时熄灭以及试样燃烧的距离和燃烧该距离所用时间。
箱体结构:包含燃烧箱、通风橱和集成控制三部分,燃烧箱内置于通风橱内,通风橱与集成控制为一体式设计。
内部结构:燃烧箱放置在通风橱内,通风橱内部容积为燃烧箱体积的20倍-110倍,而且通风橱的长、宽、高的任一尺寸不超过另外两尺寸中任一尺寸的2.5倍。
试样要求:
标准试样形状和尺寸见下图,试样的厚度为零件厚度,但不超过13mm。
1.以不同种类材料进行燃烧性能比较时,试样必须具有相同尺寸(长、宽、厚)。通常取样时必须使试样沿全长有相同的横截面。北京鑫生卓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汽车内饰材料燃烧箱。
2.当零件的形状和尺寸不足以制成规定尺寸的标准试样时,则应保证下列最小尺寸试样,但要记录。
3.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mm到60mm之间,长度应至少为356mm,在这种情况下,试样要尽量做成接近零件的宽度。
4.如果零件宽度大于60mm,长度应至少为138mm,此时可能的燃烧距离相当于从第1标线到火焰熄灭时的距离,或从第一标线开始至试样末端的距离。
5.如果零件宽度介于3mm到60mm之间,且长度小于356mm,或零件宽度大于60mm,长度小于138mm,则不能按本标准试验,宽度小于3mm的试样,也不能按本标准进行试验。